“法官,这是我们双方签订的和解协议,这个案件可以结案了。”7月27日下午,申请人刘某来到霍邱县人民法院,将一份和解协议交到了执行法官的手中。
刘某与朱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霍邱法院审理后,双方自愿达成还款协议,朱某偿还刘某借款本金45000元,分九次付清:从2020年11月开始,每月偿还5000元,于每月28日前偿还。然而朱某在仅仅偿还3000元后,余款42000元拒不偿还。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朱某,督促其应尽快履行还款义务,但是朱某一直借口推脱。在最后一次通话中,执行法官郑重告知朱某,如若再不将事情妥善解决,法院则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朱某从网上查询了法院失信名单的相关信息后,顿时觉得自己即将“大祸临头”,为了不影响自己的征信,朱某主动上门找到了刘某协商还款事宜,并积极筹款履行了部分款项。
经过多次沟通协商后,刘某同意朱某再次分期分批偿还剩余32000元款项,其余本金、利息等自愿放弃,朱某的母亲和弟弟自愿为朱某提供担保。
(文:刘帅 编辑:汪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