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舒城法院对县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法院调解点化解的一起电梯保养维修合同纠纷进行司法确认,从起诉到法院推送到相关调委会,仅仅四天就做到了案结事了,当事人也无需承担任何费用,节省了当事人的成本支出,将司法为民真正落到实处。
被告是县内某家民营物业公司,与原告签订了两年电梯保养维修合同,合同期满,双方因费用支付发生纠纷,于2021年7月23日提起诉讼。舒城法院工作人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将案件推送至舒城县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员收到委派案件后,认真研究案情,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从情理和法律的角度对双方进行耐心细致的劝导。最终,双方于2021年7月27日达成调解协议,并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商会调解,是一种非诉的纠纷解决方式,与诉讼相比,商会调解纠纷更为高效便利,成本更低,更容易实现案结事了。商会调解作为多元解纷的形式之一,舒城法院积极吸纳县总商会调解委员会加入特邀调解组织,并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为调委会设立专门办公场所及办公设备,积极引导民营企业等选择非诉调解等方式解决纠纷。对于调委会调解成功的案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审查后符合确认条件的由法院及时出具民事裁定书,为人民调解提供效力保障。
近年来,舒城法院积极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向深向实发展,形成了由党委领导、法院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大格局,多元解纷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诉前调解+司法确认”作为法院主导、社会力量参与解纷的实践,广泛调动社会多方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不受法律程序时效性的规定,不收取任何费用,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解纷机制以时间短、零成本、易接受的特点,深受广大当事人的欢迎。
(文:戚应豪 编辑:汪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