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让司法更接地气,7月29日,金安区法院张店法庭到辖区杭淠村巡回审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并现场进行实地勘查。
今年夏天,眼看其他同行家的桃园收获满满,原告徐某面对自家21亩桃园却怎么也开心不起来,原因是其种植的黄金蜜桃不但产量少,而且果实容易脱落腐烂、入口酸涩,根本卖不出去。徐某认为此种情况是由于被告聂某销售的黄金蜜桃树苗品种不纯导致,遂起诉至法院,要求聂某赔偿其经济损失。
当日,巡回审理在杭淠村村委会会议室进行,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各自发表了意见,承办法官仔细核实案件事实,认真倾听当事人意见。由于对损失原因及损失数额争议较大,双方一致同意申请鉴定,由专业机构对桃树品种及损失进行鉴定评估。
庭审结束后,为进一步查明案情,承办法官和原被告一同到原告桃园进行实地勘查。勘查中,承办法官结合原告主张的赔偿项目及款项,认真查看、核对原被告双方争议焦点,详细询问并记录果园损毁情况,为案件公平、公正审理,服判息诉奠定了客观、真实的事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