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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不是法外地 网上侵权需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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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8-10 17:31:21 打印 字号: | |

随着网络的发展,网络以其传播快、周期短等特点成为人们获取各种信息的重要途径。然而,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在网上发布信息、言论应遵守法律法规。近日,叶集法院就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网络侵权责任案,该案也是叶集法院受理的首例网络侵权责任案件

2021年2月25日被告安徽某公司在其注册的微信公众号上发表文章,对六安某公司开发楼盘的采光及楼间距进行了评价,之后某音短视频APP用户将带有字幕与配音的短视频发表在了被告北京某公司管理的某音短视频APP上。原告认为,安徽某公司在其发布的文章与加工的视频中对原告在建楼盘进行了大量负面评价,其中包含多种极易引起大众误解的言辞。原告认为该视频和文章在社会上散布并转发后严重影响了其公司在建楼盘的商誉,为此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撤回发表的文章、删除涉案短视频,并公开发布道歉声明,赔偿原告因网络侵权行为导致的财产损失。

经过当庭举证质证,主审法官在查明相关案件事实后,通过耐心细致地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辩法析理,最终两被告即时撤回和删除了相关文章和视频,双方达成和解,实现案结事了。

法官在此说法:在当前网络自媒体随处可见的社会背景下,我们在享受网络给人们带来舒适快捷愉悦生活的同时,应谨记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络侵权也需担责,请大家应共同维护合法有序文明和谐的网络环境。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