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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集区法院快速执结无证盗采黄砂行政处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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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8-20 16:16:07 打印 字号: | |

8月18日,叶集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无证盗采黄砂行政处罚案件,为叶集区生态文明建设及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高效优质的司法保障。

据了解,方某某多次无证非法盗采黄砂,共违法获利4600元。2020年6月24日,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叶集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并送达方某某,方某某既未依法申请复议又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行政诉讼,经申请该案裁定准予强制执行。2021年8月4日,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叶集分局向叶集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方某某缴纳罚没款6052元。叶集法院迅速启动快立、快执“绿色通道”,联合方某某所在村、组力量到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捕捉到被执行人在强调自身困难同时,又准备出资让其子上贵族学校的信息,果断采取措施,多次到户宣讲政策,告知被失信惩戒的严重后果,方某某终迫于法律威严主动履行完毕。

黄砂系重要的矿产资源,未经批准,擅自开采系违法行为,必将受惩。呼吁全区干群要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区、文明育区”新发展理念,为叶集区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作贡献。

法官释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被告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单位和个人进入他人依法设立的国有矿山企业和其他矿山企业矿区范围内采矿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文:罗时宇 编辑:汪坤)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