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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24日载于人民法院报——张店法庭:上门化解抚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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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8-24 11:15:56 打印 字号: | |

本报记者 周瑞平 本报通讯员 朱传忠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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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感谢你们了,帮我们留住了孙女,又争取到了抚养费。”近日,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张店人民法庭法官上门调解成功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后,唐某夫妇激动地对法官说道。

唐某夫妇之子与李某于2011年协议离婚后,一直抚养两人的婚生女,2020年9月遭遇交通事故意外去世。李某提出由自己抚养女儿,并诉至金安区法院,要求变更抚养关系。张店法庭法官考虑到抚养纠纷在农村影响较大,决定上门办案。

庭审在村委会里进行。法官了解到,近10年来,孙女一直在唐某夫妇身边长大,李某也没有承担抚养费。老两口如今身体硬朗,还有能力继续抚养孙女。孙女也明确表示愿意和爷爷奶奶生活。法官便联合区妇联、乡村干部开展调解。考虑到李某还有一个孩子要养,精力有限,经法官分析利弊,李某同意在保障其探视权的前提下,放弃女儿抚养权,并从8月起按月支付抚养费。

图①:法官听取双方意见。

图②:法官现场调解。

图③:当事人在调解笔录上签字。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