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申请人张某手持着绣有“青天有鉴,司法为民”、“皋陶故里,当世青天”的两面锦旗,笑容满面地来到霍邱县人民法院,亲手将锦旗赠送给了执行法官。
张某与霍邱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最终握手言和,就债权转让款300000元达成了分期分批还款协议。张某在领取到第一笔100000元案款后,便送来了这两面锦旗,表达了自己的敬意和对法院公正司法的感谢。
小小的锦旗,是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法院执行干警一心为民办实事的见证。今后,霍邱法院将继续把“我为群众办实事”理念落实到案件办理中,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文:刘帅 编辑:汪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