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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法院发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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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9-29 15:39:26 打印 字号: | |

姚某某等35人电信网络诈骗案

【案情简介】

以姚某某为首的35名被告人为实施诈骗犯罪,先在网上搭建虚假中银国际网络诈骗平台,并在福州、合肥、六安等地分别开设网络直播间和线下投资窝点,以讲授股票知识、开展炒股比赛方式,骗取投资者信任,再提出当前市场行情不好,买恒生指数可以赚大钱,亮出事先搭建好的中银国际恒生指数网络诈骗平台,部分参与直播间听课的客户高度信任,要求开户,诈骗团伙安排成员为股民办理中银国际恒生指数平台开户事宜。

客户资金进入该软件平台后,由团伙人员实际控制,并不进入大盘。为欺骗投资人,该软件截图显示的恒生指数与大盘走势一致。开始的几天各被告人正常引导被害人投资恒生指数,由被告人控制的虚假平台让少数股民正常出入资金,尔后采取“反向推荐”、“止盈不止损”、反复操作等方式诱骗被害人投资恒生指数,造成被害人亏损,并使被害人产生投资亏损的错觉,进而非法占有被害人的手续费和亏损款。

截至案发,28名受害人共计在该虚假平台入金5262155元,出金1118075.1元,亏损3561143.58元。

裁判结果

裕安区人民法院认为,以姚某某等人为首的诈骗集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利用通讯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通过非法搭建的网络平台实施诈骗行为,给被害人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社会影响非常恶劣,遂根据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以诈骗罪判处姚某等35人有期徒刑11年至2年6个月不等刑罚,并处20万元至2万元不等罚金。

警示意义

犯罪分子在各种平台、社交软件上发布虚假宣传广告,以高利息、高回报引诱投资者注册会员进行投资并追加投资金额,待投资者想要提现时又以各种理由诱骗投资者继续往平台充值,直至血本无归。

投资须谨慎,切莫相信“空头支票”。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购买理财产品一定要通过正规的机构和渠道,不要盲目加入未经核实的各种投资理财推荐群、交流群等,更不要轻信所谓的“专家大师”“内幕消息”,广大投资者要树立正确投资理念,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谨防、远离电信诈骗。

供稿:裕安法院 肖扬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