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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法院法官用心化解农村修路纠纷 助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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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9-10 18:20:23 打印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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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要想富,先修路”,修路本是件便民利民的好事,但在修路过程中也存在各种各样的矛盾。近日,金寨县斑竹园人民法庭就调解了一起因修建道路而引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之下,因道路修建而产生矛盾的姜某与林某等人最终握手言和。

2020年,林某等三名村民组长为了连接村级道路,方便村民出行,早日脱贫致富,在与村民商议后,三人与姜某签订了路基拓宽协议,姜某依协议约定对路基进行了拓宽修缮,遂向林某等三人索要工程款,因村民外出务工较多、部分村民反悔不愿出资,林某等人无法收齐款项按时支付工程款,事情一拖再拖,双方争执不下,姜某意见较大,遂诉至法院。

斑竹园法庭法官在受理立案后,发现此案“另有隐情”,林某等三位是村民组长,是修路带头人,他们好心办事反遭诉累,此案不能简单一判了之。法官立即赶到三被告所在村,向群众释法明理,经过耐心劝导,围观村民纷纷表示愿意还款,并现场送来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的修路分摊款。案件开庭审理中,林某等三人当庭将村民所交款项15481元交付给原告,并希望原告给予宽限期,待春节期间三人向务工返乡村民索要欠款后支付,姜某意见较大,认为欠款时间较长,难以接受。庭后,法官与姜某进行深入交流沟通,希望其能理解林某三人难处,经过不懈努力,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余款春节前一次性支付完毕,这起因修路而引发的纠纷终于被化解。

(文:赵璇 编辑:汪坤)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