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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党组出台意见 深入推进抓落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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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9-14 15:57:00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法院各项决策部署在六安法院系统落地见效,近期,六安中院出台《中共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深入推进抓落实工作的意见》。《意见》进一步强调抓落实的极端重要性,并从重点内容、责任担当、机制保障、结果运用四个方面,对全市法院抓落实工作作出详细部署安排。

把握四项重点内容。围绕工作重点,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提出当前全市法院抓落实工作的重要内容,即: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贯彻,抓好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法院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抓好法院重点工作的落实,抓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

强化三类责任担当。党组负主体责任。两级法院党组对抓落实工作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政治担当,真正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领导干部负直接责任。两级法院主要负责同志对抓落实负总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事项亲自督办、重要问题亲自研究解决,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狠抓责任落实。部门负具体责任。各部门严格落实主办或协办的具体责任,坚持工作项目化、责任清单化,把工作任务落实到岗、量化到人。

完善五项机制保障。领导领办机制。主要领导抓好重要方案把关、关键环节协调、落实情况督查,分管领导做好抓落实工作月调度,确保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有成效。部门主办机制。坚持谁主办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主办部门要主动与配合单位沟通对接,针对抓落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思路办法和工作要求,及时向分管负责同志汇报工作落实情况。协调联动机制。强化“一盘棋”思维,构建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抓总、分管负责同志各司其职,牵头部门组织协调、其他部门协同配合的抓落实工作格局。督办指导机制。明确两级法院办公室是督办指导的职能机构,负责抓落实工作的日常统筹、督办、指导、组织、协调,定期汇总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并进行分析研判,适时向党组汇报抓落实工作开展情况。反馈报告机制。各县区法院、本院各部门及时反馈、定期汇报抓落实情况,形成有决策、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有反馈的抓落实工作闭环。

强化三项结果运用。突出正向激励。将抓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把抓落实成绩突出、工作成效显著作为部门和干警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等方面的重要依据。严肃惩戒问责。对抓落实不到位、消极应付、作风漂浮的单位或个人,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对通报后仍然没有进展的,启动约谈机制,并将约谈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强化容错免责。对在抓落实过程中非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失误错误,予以容错纠错,为干警创造宽松包容的干事创业环境。

(文:张磊 薛冬梅 编辑:汪坤)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