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法治既是改善营商环境的重要手段
也是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
2月28日上午,裕安区人民法院城南法庭法官来到六安市新经济产业园区,将巡回法庭搬进企业园区,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
2020年3月8日,原被告签订《科技园【六安】园区租赁合同书》,合同约定被告将位于六安市园区经济开发区金裕大道高新技术产业园数间房屋出租给原告经营使用,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向被告支付保证金及当期租金,被告擅自将房屋租赁给他人使用,据此,原告诉至法院。
上午九点整,巡回法庭正式开庭。庭审现场,承办法官耐心倾听原被告双方的答辩、质证意见,引导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陈述,在释法明理的同时着力调解双方矛盾,庭审各个环节有序进行,因案件当事人意见分歧较大,难以达成一致意见,法庭决定择日宣判。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利用本次机会,对《民法典》合同编涉及的相关法条进行了讲解,该案件承办法官介绍称:“六安市新经济产业园区有数百家企业,此次将巡回法庭开进园区,就是希望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参与旁听的企业代表也表示,之前没有观摩过法庭庭审,今天在家门口旁听了案件,感觉到法院办案神圣又庄重,更加直观的了解到法院庭审流程,真切感受到法律行为事实认定及程序合法的重要性,并希望法院多下基层开展一些巡回开庭审判。
城南法庭巡回审理进企业,是裕安区法院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部署安排,是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的具体实践。下一步,裕安区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将“背包法庭”作为实实在在的便民、利民举措,认真落实上级法院关于进一步推深做实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各项部署要求和具体举措,千方百计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优环境。
(文:何苗 编辑:汪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