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霍山法院审结一起非法经营案,五名被告人因倒卖卷烟,分别被判处五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
经审理查明:2021年5月,被告人胡某、王某、叶某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私下商定收购低档卷烟往外省出售赚取差价。在胡某的安排下,王某从网上寻找到了买家,叶某寻找到了物流运输公司的外运渠道。被告人胡某安排被告人李某、侯某等人收购卷烟,再由王某转卖给买家。2021年6月至7月期间,被告人王某6次向买家转卖卷烟共计6368条,非法经营数额计393027元。
法院认为,五名被告人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扰乱市场秩序,其行为均构成非法经营罪。根据各自在犯罪中的作用、参与的数额及社会的危害程度等情节,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文:桂斌 编辑:汪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