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疫情形势严峻,为了保障疫情防控期间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霍山县人民法院技术室组织各方当事人及司法鉴定机构开展了一场线上鉴定会。
2021年9月8日,李某某驾驶二轮电动车碰撞行人汪某某,造成汪某某受伤。近日,因赔偿问题产生争议,汪某某将李某某诉至霍山法院,李某某认为汪某某自行委托鉴定的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过高,对鉴定结果存有异议,遂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汪某某的“三期”进行重新鉴定。
考虑到疫情期间县外人员来往流动会增加感染风险,但为尽快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技术室联系并组织各方开展线上鉴定会。由被鉴定人汪某某陈述伤情及治疗、康复情况,申请人李某某发表意见,再由鉴定机构进行询问并记录。后期,鉴定机构会结合线上鉴定会询问记录及医院相关病例出具鉴定报告,让鉴定结果能够及时、准确。
霍山法院坚持落实防疫、审判两不误,利用线上视频平台进行鉴定,切实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做到司法鉴定不停摆、纠纷解决不误时。
(文:徐玥 编辑:汪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