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笔钱终于到账了,解决了我们的燃眉之急,实在是太感谢您了!”申请人情绪激动地对执行干警说道。
买卖合同引争议
安徽某建设有限公司与六安某某建材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发生纠纷,经法院主持调解,安徽某建设有限公司与六安某某建材有限公司达成分期还款履行协议。民事调解书生效后,安徽某建设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12日支付240万元后,剩余款项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六安某某建材有限公司遂向裕安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多次沟通纾困解难
立案后,裕安区法院第一时间向作为被执行人的安徽某建设有限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在法定期限内,该公司始终未按期履行。承办法官了解到申请人企业的困难,多次与被执行人联系,并告知其存在有财产拒不履行情节,告知预对其采取纳入失信强制措施,并言明对公司将产生严重影响。该公司得知列入失信的严重后果后,表示近年来受疫情影响,一次性还款确实困难,希望在执行中和解解决双方的问题。
握手言和全部履行
和解协议达成后,六安市突如其来的疫情打断了原本的还款计划,安徽某建设有限公司未能按约履行还款义务,执行干警考虑到不可抗力因素,疫情过后承办法官再次前往被执行人公司,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以合作情谊出发打出感情牌,在耐心沟通、悉心调解后,双方当事人表示互相理解,最终,被执行人一次性付清了全部案款,该案高效执毕,双方当事人也从最开始的互相对立转变为握手言和。承办法官在案件执行完毕后立马解除了对被执行人公司的账户冻结,避免对其造成更多不良影响。
裕安区法院在涉企案件执行中以善意执行的方式,充分考虑到涉案双方企业的实际情况,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切实做好助企纾困工作,即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将一时陷入给付困难的企业不利影响降到最低,保障了其正常的生产经营,充分发挥了法治对营商环境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为服务保障裕安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企业持续良性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来源:裕安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