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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企优环境】舒城县法院:“云审” 破僵局 货款终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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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6-09 16:04:25 打印 字号: | |

近日,舒城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民企的执行异议之诉案件,通过承办法官的耐心协调和沟通下,通过“云审”线上审理,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支付案款,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2019年11月,合肥某不锈钢销售公司与安徽某汽车制造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舒城法院审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安徽某汽车制造公司按期支付合肥某不锈钢销售公司货款及违约金160万余元。后安徽某汽车制造公司未在履行期内履行给付义务,合肥某不锈钢销售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安徽某汽车制造公司的资产无法清偿全部债务,合肥某不锈钢销售公司向法院申请追加安徽某汽车制造公司的股东作为被执行人。法院经审查后,裁定驳回了合肥某不锈钢销售公司的追加申请,合肥某不锈钢销售公司遂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在该案立案送达过程中,全国多地突发疫情,而被告安徽某汽车制造公司的股东多达十几位,且分布全国各地,个别股东无法取得联系,案件一度陷入僵局。后经承办法官多次尝试,最终与其中一名股东取得联系,该股东表示愿意与合肥某不锈钢销售公司协调处理本案。由于该名股东身处北京,因疫情等多方原因无法到达庭审现场,舒城法院决定利用“云审”客户端启动线上庭审。最终在承办法官的多方协调下,该股东在获得其他股东委托授权后,与合肥某不锈钢销售公司达成调解协议,一次性支付合肥某不锈钢销售公司欠付货款及违约金10万余元,该笔案款于庭审结束后当场支付完毕。收到案款后,合肥某不锈钢销售公司立即向法院申请解除了对安徽某汽车制造公司的“限高令”。

今年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攻坚年,舒城法院将持续发挥司法职能,审慎做好涉企案件办理,为破解企业经营困局、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力量。

文:汪洁 编辑:汪坤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