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请问你是我们村的包保法官吗?我有问题想咨询一下可以吗?”
“是的,有什么问题请讲”。
自霍山县法院“一村一法官”工作实施以来,包保法官们经常接到村民的咨询电话。前不久,包保法官接到了霍山县与儿街镇双乐河村村民潘某打来的一通电话。电话中,潘某表示,自家1981年的《林权证》和2008年的新《林权证》所记载的四至界格不一致。在新证中他的山林范围有所缩小,对此其产生了异议。
在了解完情况后,考虑到潘某反映的问题涉及林业权属,携手当地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共同解决效果更好。包保法官遂和相关部门联系,7月5日,同镇村干部、司法所、林业部门负责人一起前往双乐河村。在现场,对潘某反映的四至界格问题进行勘察,向潘某宣传了相关政策规定及法律法规,并告知其解决问题途径。
潘某对包保法官一行的工作表示满意,表示下一步将会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相关问题。
来源:霍山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