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伴随着法槌敲击声,一场相邻关系纠纷在诸佛庵镇石家河村开始了审理。
王某建和王某军两家毗邻而居。王某建认为王某军家位于其房屋西南方向的围墙系违规建筑,影响了其出行和采光,理应排除妨碍,予以拆除,为此向霍山县法院提起诉讼。王某军收到诉讼材料后,又以王某建家厕所的排污管道直接对向自家厨房,没有任何封闭措施,气味难闻,对其生活造成影响为由,提起反诉,要求王某建对排污管道做封闭处理。
案件受理后,佛子岭法庭承办法官认真阅读卷宗材料,及时和王某建、王某军取得联系,了解到两人不仅是相邻而居十几年的老邻居,还是堂兄弟关系,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围墙、排污管道是否真正给双方生活造成影响。为更好地查明案件事实,7月12日中午,承办法官冒着近40度的高温天气,前往石家河村进行现场查勘。在原被告双方的共同见证下,通过卷尺测量、绘制草图等方式,对相关事实予以确认,为后续审理工作夯实基础。
查勘结束后,承办法官就地对案件进行调解、审理,从邻里情谊、兄弟亲情出发,劝导双方协商解决问题。但因两人情绪激动,分歧较大,未能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下一步,承办法官将继续组织双方做好沟通工作,依法依规予以裁判。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一行现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向周边群众发放宣传单页,面对面解答法律问题,取得良好效果。
(文:翁翔 编辑:汪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