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上午,舒城法院执行干警在3名省、市人大代表全程监督见证下,对位于城关镇广厦路一处房屋进行了强制腾退。
“现在出发!”早上7点半,随着舒城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笑琳的一声令下,执行干警们迅速归位,奔赴执行现场。
造册登记
某银行舒城县支行与舒城县某羽绒有限公司、安徽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徐某某、王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市中院作出生效判决后,四被告未按判决内容履行义务,某银行舒城县支行遂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舒城法院依法评估、拍卖被执行人舒城县某羽绒有限公司名下房屋。因无人竞买流拍,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以物抵债,法院遂裁定将流拍房屋抵偿给申请执行人。该涉案房屋已办理过户手续,但一直未腾空交付。
人大代表见证执行现场
为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舒城法院遂决定开展腾退行动。腾退现场,经执行干警的耐心沟通交流,房屋占有人终于同意搬离并在相关法律文书上签字。
来源:舒城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