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诈骗严重侵害老年群众的财产权利、家庭的和睦和社会的稳定。为提高群众识骗防骗意识,从源头上减少养老诈骗发生,六安中院“皋法小课堂”本期聚焦“如何防范养老诈骗”专题,选取典型案例进行以案释法,帮助人民群众提高防范意识,守住老年人的“养老钱”。
【知识点】
电信诈骗是指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方式,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对受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诱使受害人打款或转账的犯罪行为。近年来,电信诈骗犯罪保持高发态势,犯罪分子手段五花八门,有的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以反洗钱、反诈骗、反赌博等借口让被害人将资金转入“安全账户”、有的利用微信、抖音等软件向用户发送中奖信息、有的通过短信息发送含有病毒的链接引诱上当、有的鼓吹看广告、点赞转发即可获取高额稳定收入等等。
随着反诈宣传越来越普及,电信网络诈骗的手段也持续“更新换代”,防骗难度不断提高,老年群众的识骗防骗意识相对较弱,更是防不胜防,甚至经常出现民警及时发现并阻止被害人汇款,被害人仍执意要汇款的情况。面对电信网络诈骗,做好防范才是关键,对于老年群众来说,特别要牢记陌生人的电话信息坚决不理、转账汇款的要求坚决不听、陌生的网站链接坚决不点、中奖返现的消息坚决不信,这样才能有效防止被电信诈骗,保护自身财产安全。
【案例解析】
2018年年初,被告人姚某某等人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从网上购买假冒的中银国际软件,该软件显示的恒生指数与大盘走势一致。后被告人姚某某等人组织人员设立窝点,开设网络直播间,与被告人陆某某等人签订协议,由陆某某等人组建讲师团,在股票投资直播间讲授股票投资知识。与此同时,将从资源商处购买的真实股民信息,通过各种手段拉入微信群中,各窝点中雇佣的员工冒充讲师、讲师助理、股民在微信群中烘托直播间的气氛,使群内的真实股民误认为加入直播间听课,并跟着投资就可以赚钱。为骗取股民的信赖,开始的几天各被告人正常引导被害人投资恒生指数,由被告人控制的虚假平台让少数股民正常出金。尔后采取“反向推荐”、“止盈不止损”、反复操作等方式诱骗被害人投资恒生指数,并使被害人产生投资亏损的错觉,进而非法占有被害人的财产。截至2018年6月12日案发,共造成28名受害人亏损356万余元。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姚某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利用通讯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通过非法搭建的网络平台实施诈骗行为,行为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十一年到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姚某某等人不服提出上诉。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供稿:刑二庭 李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