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感激、感动
“辛法官,谢谢你,钱已经收到了。没想到执行的这么快,感谢法院。”在收到执行款后,申请人徐某给执行干警打来电话,激动的对执行干警高效倾力执行表达真诚感谢。
2017年元月24日,被告江某向原告徐某借款4800元,双方约定2017年2月27日前归还无息,同时约定如到期未还,借款按月利息2%计息,徐某依约履行了出借义务。后江某既未偿还本金,也未支付利息,徐某多年来索要无果,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遂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生效后,江某仍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还款义务。徐某多次讨要无果后,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潜心、细心、耐心
案件标的虽小,执行干警却没有丝毫懈怠,经网络查控发现被执行人江某名下账户内并无足额存款,执行干警又走访其所在村委会,四处打听,得知江某下落。找到江某后,执行干警耐心释法明理,引导江某直面问题、解决问题,劝导江某偿还欠款,并明确告知其如仍拒不履行,将依法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人名单等强制措施,同时对江某进行思想教育,督促江某主动履行。在情理和法理的双重作用下,被执行人江某终于认识到自身错误,表示愿意履行,并当场全额支付借款。至此,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快立、快执、快结
该案从立案到案款发放完毕仅用时7天,做到了快立、快执、快结,全力保障群众胜诉权益得到快速兑现。近年来,裕安法院围绕小标的案件全面梳理,因案施策,多举措提升案件质效,实现案件快速有效执结。同时对于实际到位的案件,第一时间将执行案款交付当事人,真正做到案结事了,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
来源:裕安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