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减轻群众诉累,近日,霍山县法院佛子岭法庭法官前往佛子岭社区开展巡回审判,成功调解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14年,被告购买原告开发的房屋一套,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价款及支付方式。因被告拖欠购房款5000元,经多次催要无果,原告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详细了解了事情的始末缘由,考虑到涉案款项不大,有调解成功的可能,遂决定开展巡回审判,现场调解纠纷。在现场,承办法官详细的告知了双方享有的诉讼权利及需履行的法律义务,从问题出发进行释法明理,引导双方消除对抗情绪,互相理解。最终,被告当庭支付了拖欠款项,双方握手言和。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就地开展普法活动,通过案例分享、解答群众提问、发放宣传单页等方式,帮助群众解决法律疑惑,增强法律意识,取得良好效果。
来源:霍山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