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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裕安区法院:微信沟通化纠纷 司法便民在指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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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11-10 09:58:42 打印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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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某申请执行张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双方均在外地无法到院办理,我现在建立一个微信群,方便大家沟通。”11月3日,裕安法院执行局干警打破常规,开启了科技助力执行新尝试,就执行案件建立微信群,成功搭建沟通桥梁,顺利执结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案情回顾

2020年2月,张某雇佣吴某到其工地上安装电梯。2020年8月工程结束时,经结算,张某共欠付吴某劳务款54700元,张某向吴某出具欠条一张并承诺于2020年12月30日全部结清。欠条出具后,张某仅支付了7000元,剩余47700元经多次催要无果后,原告吴某将被告张某诉至裕安区法院。法院判决生效后,张某仍未履行偿还义务,吴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经过

案件进入执行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文书,敦促其主动偿还欠款,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经过沟通,被执行人张某表示愿意筹钱还款,但一次性全部偿还确实有困难,希望能够分期还款。执行干警在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中得知,申请人吴某为池州人,目前在老家务工,被执行人张某长期在外跑运输,均来回不便。考虑到当前疫情防控因素,并结合当事人实际情况,执行干警灵活采取执行方式,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确认身份信息后,建立执行专案微信群,采取微信沟通方式做双方工作,最终,在执行干警的耐心劝导下,相隔异地的双方就还款问题达成和解,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裕安区法院执行干警在司法实践中,秉持“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的原则,发挥科技便民优势,建立微信群化解矛盾纠纷,充分满足了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司法需求,最大限度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做到疫情防控与执行工作两不误,实现了执法办案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文:李曾 编辑:汪坤)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