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霍邱县人民法院长集人民法庭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践行多元解纷机制要求,充分发挥特约调解员作用,成功调解一起扶贫资金投资合同纠纷案件。
2018年7月,某村民委员会与某养殖场签订投资合同,约定村民委员会将扶贫资金40万元投资到某养殖场,养殖场三年内返还扶贫投资款且每年支付4万元红利,养殖场四名合伙人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后,养殖场经营规模得以扩大,经营状况一直向好,但仅支付村民委员会4万元红利。村民委员会多次向四名合伙人催要投资款及红利,四名合伙人却认为扶贫投资款是国家无偿提供给养殖场的,无需返还。
长集法庭受理该案后,认为四名合伙人对扶贫资金的用途存在错误认识,只要打开四名合伙人的心结,不仅矛盾可以得以化解,国家的扶贫政策也能得以正确宣传。为此,长集法庭主动邀请熟悉扶贫资金政策的调解员金其华开展调解工作。
金其华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性质、用途和管理制度等方面向四名合伙人进行详细说明,并指出,四名合伙人都是国家扶贫资金的受益人,应该感谢国家的好政策。金其华从情、理、法三个方面耐心做四名合伙人思想工作,句句话情真意切,说得四名合伙人相互对视,沉默不语。最终,四名合伙人消除了对村民委员会的误解,与村民委员会达成分期还款协议。
从立案到审结仅历时两天,在做到快速结案的同时,更有效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下一步,长集法庭干警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努力为民解忧,为企纾困,将“纸上的法律”落实为服务人民,助力民生的法律,让公正指数成为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文:王金本 编辑:汪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