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皖15执恢18号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切实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经申请执行人方忠胤、孙启祥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规定,现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安徽省友联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五洲商城C区3号楼,组织机构代码14897074-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148970740U。
法定代表人:陈智,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陈智,男,1975年8月20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青阳南路安居苑28幢401室,公民身份号码34012219750820181X。
执行依据:(2013)六民一初字第00080号民事判决书、(2014)皖民四终字第00395号民事判决书、(2017)皖15执异19号执行裁定书。
执行标的额:2179557元(含利息2179190元及剩余本金367元)。
悬赏事项:提供被执行人安徽省友联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陈智名下财产线索。
悬赏期限:一年。
悬赏金额及领取条件:
一、在悬赏期限内,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经查证属实并据以执行到位的,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0%支付赏金给举报人;
二、举报人提供的线索须是通过合法手段取得,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赏金由先举报者获得。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 0564-3929353 ;0564-3929359 ;0564-3929327
联系人:涂法官、储法官、本院执行指挥中心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