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六安某商贸有限公司代表早早的来到裕安区法院执行局,将三面鲜红的锦旗交到执行干警的手中,并激动地说道:“感谢各位法官帮公司追回货款,保障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2021年,因买卖合同产生纠纷,六安某商贸有限公司分别将江苏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冉某某诉至裕安区法院,经法院依法审理后,被告江苏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偿还货款及利息299978元;被告安徽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冉某某偿还货款2230292.06元及违约金。案件生效后,被告均未履行付款义务,原告六安某商贸有限公司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考虑到案件涉及小微企业合法权益,承办人高度重视,立即向各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各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查控,经查询,被执行人冉某某名下有房产一套,被执行人江苏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名下有轿车一辆,承办人立即对房产、车辆进行查封。经过评估拍卖,冉某某名下房产取得房屋拍卖款370万元,去除房屋抵押款后剩余110万元全部转入申请人账户。江苏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名下轿车,经协调,双方同意按306145元抵付案款,同时,经过承办人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在其他公司尚有工程款,遂立即向该公司发送协助执行通知书,请其协助扣划江苏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工程款,2023年1月11日,承办人将扣划来的剩余4万元案款如数发放给申请人,自此,该案全部执行完毕。
锦旗不仅是认可,是鼓励,更是激励和鞭策。近年来,裕安区法院始终把“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摆在突出位置,在涉企案件执行中积极主动作为,为企纾困解难,及时兑现胜诉企业的合法权益,着力推动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取得新成效。下一步,裕安区法院将继续精准发力,努力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以法治力量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来源:裕安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