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清晨,在党组成员、副院长冯克亚的带领下,党组成员、驻院纪检监察组组长杨波的全程监督下,金寨县人民法院出动25名干警、4辆警车,有力有序开展“江淮风暴”执行信访百日攻坚专项活动,确保执行工作在新的一年里开好局、起好步。此次行动共拘传被执行人11人,拘留2人,执结案件10件,执行到位金额60余万元,打响新年执行攻坚第一枪。
依法拘传彰显执行力度,促成和解兼顾企业经营
技术工人裴某曾向好友叶某借款13万余元,后因索要借款未果诉至法院,法院判令裴某向叶某偿还本金13万余元及相应利息。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裴某给付部分本金及利息,尚有10万余元本金及利息未清偿。1月31日,执行法官得知裴某在金寨某机械公司工作,便立即赶往该公司将裴某拘传至法院。执行法官了解到裴某系该公司技术骨干,一旦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将导致该公司产生较大损失。为有效解决双方当事人纠纷,避免执行工作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执行法官动员叶某与裴某协商,最终促成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约定裴某分批清偿10万余元本金及利息,裴某当即按照约定凑齐5万元交付叶某。
子进拘留所,父母忙交款
2022年,郑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好友谢某借款并约定还款时间。郑某到期未还款,郑某遂提起诉讼。案件进入执行程序,郑某躲避执行,拒不履行义务。1月31日,执行法官收到谢某提供的线索,得知郑某具体住址,便依法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在执行法官将郑某送至拘留所之时,郑某的父母主动到法院缴纳案款15000元。
法官上门释法明理,被执行人家属全力配合
家住金寨江店的陈某(女)和刘某(男)因婚姻家庭纠纷诉至金寨法院。法院依法对子女抚养、分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等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刘某未主动将子女抚养费、财产分割款等合计23万余元给付陈某,陈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月31日,执行法官来到陈某父亲家中,向其说明相关情况,充分释法明理,得到陈某父亲的理解与支持。在陈某父亲的协助下,陈某被传唤至法院,23万余元案款全部执行到位,案件圆满执结。
来源:金寨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