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审理、草拟文书、宣判结案…”一天内完成,2月8日,木厂人民法庭积极探索要素式审判,开展“要素式”庭审,发出首份“表格式”判决书,快速审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该案被告拖欠原告货款25000元,庭审前,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引导当事人准确填写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要素表,对双方没有争议的案件基本事实进行了固定,庭审后适用“表格式”判决书快速制判,极大地提高了审判效率和质量,也节约了当事人诉讼时间,减轻了诉累,能够更快更好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开展要素式审判是今年金安区法院积极推动案件繁简分流,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的重要改革举措,针对案件基本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的纠纷,开庭前由双方当事人分别填写“案件要素表”,明确事实要素、争议分歧等,并签字确认,庭审中对当事人无争议的事实进行确认,并围绕分歧进行审理,而后据此作出要素式判决,相对于传统的判决书,要素式审判可以是表格式判决书,该判决仅包含当事人信息、案由、诉讼请求、事实认定、判决结果等部分,一目了然、简洁易懂,让当事人看得明白、看的清楚,是推进办案提质增效的有益尝试,也是落实司法为民的积极探索!
来源:金安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