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群众参与诉讼,促进就地化解矛盾纠纷,近日,六安中院以巡回审判方式审理并调处了一起因邻里关系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庭审日晌午时分,干警们背着法徽,拎着庭审设备,驱车前往霍邱县夏店镇某村,借用村委会会议室进行庭审,经过简短而细致地布置,一个简洁朴素而不失大气庄重的法庭就地搭设完成。庭审中,合议庭在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利的基础上,认真听取了双方的陈述意见。案涉当事人系邻居关系,原告赵某坚持认为被告臧某多年前的建房行为,给自家住房造成了严重损害,而臧某则认为建房前曾与赵某进行过协商,主动提供加固防护方案,而赵某未能同意,臧某遂在留出一定间距的基础上翻盖房屋,其并未造成赵某房屋损失。
期间,由于双方积怨已久、当事人情绪激动,庭审气氛一度较为紧张。合议庭为妥善化解矛盾,庭审结束后主动前往争议现场进行勘查,在查看了相邻房屋的结构、了解了建造情况后,法官从乡俗民风、邻里和睦等方面耐心做双方思想工作,释法明理、晓以利害,慢慢缓和了气氛、建立了信任。经过长达三个多小时的耐心调处,双方当事人最终握手言和并当场兑现和解方案,成功实现了调解结案。临走时,当事人紧紧握住干警们的手,激动地说道:“你们真是人民的好法官!让我们真真切切体会到什么叫人民法官为人民!”
此次巡回法庭下田间进村镇,解民忧聚民心,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显著。下一步,六安中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优化司法服务,推动司法便民利民,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文:马龙 项晗 编辑:陆仲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