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金安人民法院孙岗法庭来到孙岗镇裕民村委会村民活动中心开展巡回审判,当场化解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并就地开展“以案释法”法治宣传活动,提升群众满意度,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普法效果。
原告沈某系收割机车主,某日邻村陈某前来理论其种植桃树被损毁一事,两人一言不合爆发冲突,后经孙岗派出所处理,陈某被行政罚款300元。因该起矛盾情节轻微不构成故意伤害,各方当事人就民事赔偿未达成一致意见,沈某就自身损失诉至法院。孙岗法庭受理该案后经调查了解,本案虽然标的额较小,但当地桃树众多,因桃树损毁问题村民间产生矛盾时有发生,本着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的思想,承办法官决定把庭审搬到事发村部。
庭审中,承办法官认真听取双方发表的意见,摸清当事人双方心结所在,并从从诉讼风险、邻里和谐等方面进行沟通,经法官细致耐心地分析事实、释法明理,双方知晓利弊,最终同意和解,并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庭后,法官现场以案释法,告诫前来旁听的村民要有遇事找法、办事依法、维权靠法的法律意识,叮嘱村民要共同维护好乡村和谐。
多年来孙岗法庭努力发挥人民法庭“桥头堡”作用,延伸司法触角,服务保障乡村法治建设,既让人民群众“零距离”感受庭审,了解审判程序,也为营造学法、知法、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打下基础,真正打通司法为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来源:金安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