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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五”环境日(专辑)】以案释法——保护野生动物,别等珍稀才懂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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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6-05 11:05:04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6月5日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六安中院“‘皋小法’课堂”选取一批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进行讲解,通过以案释法,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依法合理使用自然资源,共同守护六安青山绿水,为革命老区绿色振兴赶超发展贡献力量。

案例解析:

保护野生动物,别等珍稀才懂珍惜!

【基本案情】

2022年10月29日,被告人徐某平以食用为目的,在本市金安区双河镇境内田野地,采用徒手抓捕的方式,共非法猎捕野生黑色中型水鸟2只,野生黑色小型水鸟70只。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徐某平非法猎捕的2只野生水鸟为骨顶鸡,70只野生黑色小型水鸟为黑水鸡,二者均已被列入《国家保护的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之内,属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涉案的2只骨顶鸡、70只黑水鸡总价值为21600元。

【审理情况】

金安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平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捕猎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判处被告人徐某平犯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法官提醒】

当前,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仍在一些地方存在,不少人法治观念淡薄,明明有法律明文禁止,偏要反其道而行之,不仅严重破坏了环境资源和生态平衡,也有害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触碰了法律红线。法院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自觉抵制非法狩猎、经营、食用野生动物行为,切莫以身试法。保护野生动物,千万别等珍稀才懂得珍惜!

保护生态环境人人有责

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需要你我共同努力

供稿:金安区法院 姚志刚 朱传忠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