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村民的交通安全意识,从源头预防和减少危险驾驶行为。近日,金寨县人民法院江店法庭前往白塔畈镇巡回审理两起人身遭受损害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各村代表旁听了庭审。
此次巡回审判的两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系同一起交通事故。2022年11月5日,杜某驾驶小型轿车沿S329省道由东向西行驶时,与对向刘某驾驶的轻型栏板货车发生碰撞,造成四人轻伤、两人伤残,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该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刘某与杜某负事故同等责任,其余人等无责任。刘某与杜某均在保险公司投保,由于未达成一致赔偿意见,刘某、杜某及保险公司被遂起诉至法庭。
庭审前,法院工作人员与白塔畈镇调委会工作人员对接,将本次巡回审判的案件类型、开庭时间等提前告知,邀请各村代表参与到巡回审判中来。承办法官以案说法,以本次交通事故为例,结合白塔畈镇交通事故实际发生情况,从机动车交通安全法、保险法等方面进行普法宣传,法理交融为旁听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为群众敲响安全驾驶的警钟,达到了审理一案、警示一方、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来源:金寨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