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至30日,霍邱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短平快”执行工作模式,快速执结13起涉民生案件,执行到位标的额37.45万元。
胡某与安徽某劳务公司工伤赔偿纠纷一案,经霍邱县劳动仲裁委依法裁决安徽某劳务公司支付胡某九级工伤待遇赔偿款合计104722.37元。胡某于6月23日向法院申请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快速冻结了安徽某劳务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并第一时间从线下将此账户中的10万余元扣划给了胡某。
霍邱某铁艺制品公司拒不履行赔偿何某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赔偿款127342.75元的义务,何某于6月16日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经过执行法官多次耐心释法说理,该公司负责人最终承认了错误,于6月26日将案件全部款项转入法院账户。
汪某、门某、王某申请执行蚌埠市某安装公司、丁某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案件,蚌埠市某安装公司收到法院的执行通知后,因担心法院强制执行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的影响,遂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并承诺6月底前将案件处理完毕。6月29日,该公司将汪某、门某、王某三人的工资款合计47132.5元交至法院,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民生无小事,每一起涉民生案件都关乎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霍邱县人民法院将持续以涉民生案件为重点和突破点,线上线下共同发力,发挥“短平快”执行模式,提高执行效率,高效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霍邱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