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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个全国生态日,六安法院这样守护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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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8-16 11:38:17 打印 字号: | |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在首个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六安法院深入践行“两山”理念,立足司法职能,开展了巡回审判、普法宣传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以能动司法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动形成崇尚生态文明的良好社会氛围。

裕安区法院

8月15日,裕安区法院组织干警前往前淠史杭灌区开展“首个全国生态日”宣传宣讲活动。

淠史杭灌区是新中国成立后兴建的全国最大灌区,横跨江淮两大流域,有效灌溉面积1060万亩,惠及皖豫2省4市17个县区,是以防洪、灌溉、城乡供水为主,兼有水力发电、生态补水、水产养殖、水利旅游等综合功能的特大型水利工程,对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裕安区法院延伸环资审判职能,于今年6月在保护区内挂牌成立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站,教育引导群众参与环境保护,共同守护这一片青山绿水。

活动现场,干警们向来往群众发放普法宣传手册,普及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讲关于“全国生态日”设立的意义、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以及破坏生态环境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

“今天是首个全国生态日,我们在平时要拒绝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共同保护我们的生态环境……”裕安区法院的干警一边向群众发放环保宣传手册,让更多群众悉知全国生态日,一边结合典型案例向群众讲解环保法律法规,认真解答群众咨询,让群众进一步树立起尊重自然、保护环境的生态文明理念。本次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手册20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30余人次。


金寨县法院

8月14日,金寨县人民法院组织法官深入梅山镇小南京村,开展以“以法之名护航生态旅游”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

小南京乡村旅游扶贫示范区是国家4A级旅游景区,依托葡萄、黄金梨、草莓等种植业,致力打造农业观光有特色、空间布局有创意、生态体验有品位的旅游乡村。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该村旅游产业健康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干警们向农场主、果农发放《涉企案例选编》以及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相关普法资料,在提高他们法治意识的同时,鼓励他们继续使用有机肥料,最大限度减少对化学农药和化肥的依赖,促进生态农业循环发展。

干警们还对前来采摘及垂钓的游客进行普法宣传,旨在让人人成为生态保护的普法宣传员,共同守护绿色家园。


舒城县法院

8月10日,舒城法院刑事审判庭将巡回法庭搬进干汊河镇乌羊村,巡回审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吸引众多村民前来旁听。

2023年4月以来,被告人陈某某多次至舒城县干汊河镇七门堰村杭埠河水域,使用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电压额定值的电捕鱼设备捕捞水产品。法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某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禁用的方法捕捞水产品,违反了保护水产资源法规,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当庭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

庭审结束后,法院干警就地开展环境资源保护法律知识宣讲,引导旁听村民树立生态环保意识,共同守护渔业资源。

让我们携手做“两山”理念的

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

身体力行、久久为功

为六安老区绿色振兴赶超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来源:裕安区法院 金寨县法院 舒城县法院
责任编辑:陆仲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