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向法官送锦旗致谢的事例屡见不鲜,但被执行人也向法官送锦旗却并不多见。这背后有怎样的故事呢?
近日,霍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正常办公室时,一个电话打了进来。法官如往常一样接通了这个电话,一番询问得知是一位前一天刚执行完毕案件的被执行人。
陈法官询问道:“钱不是都已经给了,账户也解封了,还有什么事情啊?”
被执行人李某吞吞吐吐地说:“法官,我做了一面锦旗,想送给你,你方便下来一下吗?”
法官诧异道:“你不是被执行人嘛?你送啥锦旗!”
李某回答说:“感谢你昨天不厌其烦的调解,使我的案件能够一次性解决纠纷,也避免我被列入失信......”
2022年5月13日,经霍邱县人民法院调解,被执行人李某共欠申请人浙江某汽车销售公司代偿金85000元,该款应于2022年10月1日前支付42500元,于2023年5月15日前支付42500元。该协议约定,若到期不支付,被执行人李某应承担5000元违约金。截至申请人申请执行前,被执行人李某一共支付了6000元。
2023年9月1日,浙江某汽车销售公司申请执行李某追偿权纠纷一案,立案后,霍邱法院在规定时间内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同时,执行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进行沟通,要求其尽快偿还欠款。
9月13日,法官终于做通李某的工作,其表示如果申请人愿意放弃违约金,他愿意一次性支付全部欠款。执行法官向申请人转达了李某的请求。经协商,申请人同意了李某的请求,陈法官电话里与申请人核实,扣除李某已支付的6000元,加上案执行费、诉讼费,李某还应支付81032元。当执行法官将情况通报给李某时,李某表示其仅有80000元,并表示不是不愿意还钱,实在是疫情几年没有挣到钱,家里还有孩子需要抚养,请求执行法官再帮他做一做工作。
执行法官在与申请人进行多番沟通协调后,最终,申请人同意了被执行人李某的请求。李某也遵守了承诺,当天便将80000元案款打入法院账户,该案得以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