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去法院就能把我的问题解决了,共享法庭真的很方便!”11月7日,裕安区法院设在六安市公安局交警四大队的“共享法庭”成功调解一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高效便捷的解纷模式赢得了群众称赞。
2022年10月12日,梅某驾驶机动车与邱某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邱某受伤以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梅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梅某的车辆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事故发生后,邱某与保险公司就赔偿问题多次协商,但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2023年11月7日,人民调解员组织双方来到裕安区法院设在交警四大队的交通事故调处“共享法庭”开展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认真听取双方意见,从法理、情理、诉讼成本等多角度综合分析利弊,并视频连线裕安区法院法官就法律问题进行分析指导,经过释法明理,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一致意见,随后,双方通过电子签名方式线上签订调解协议并申请司法确认,实现矛盾纠纷就地化解。
近年来,随着机动车、各类电动车保有量的迅速增长,交通事故赔偿相关纠纷逐年上升,为推动“解纷端”向“治理端”延伸,裕安区法院设立交通事故调处“共享法庭”,这也是裕安区法院在城区设立的第一个“共享法庭”,在不投入新的人力、物力条件下,用“简单纠纷就地调”“复杂纠纷指导调”“涉诉纠纷委托调”的方法,着力构建公安机关、人民法院、调解组织共同参与、互联互动的多元解纷体系,遇到复杂纠纷,调解员可以连线法官一起把脉会诊,达成调解协议可以在线申请司法确认,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
一根网线一块屏幕一个终端,“共享法庭”打破了传统法庭的时间、空间限制,将司法服务延伸至基层治理“神经末梢”,有效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自9月试点以来,裕安区法院秉持“成熟一个、推进一个”原则,先后在独山镇南焦湾村、分路口镇、石婆店镇、狮子岗乡以及交警大队、金融机构等陆续设立“共享法庭”7处,共化解矛盾56起,就地化解率达91.8%,有效推动矛盾纠纷在群众“家门口”解决,对于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