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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区法院院长进校园开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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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11-18 11:00:50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切实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思维和自我保护能力,11月15日,金安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金安路学校法治副校长史新富在金安路学校东校报告厅,以“法伴我成长”为题,为100余名师生们讲授法治公开课。

你闯过红灯吗?

做错事被父母打,父母违法吗?

遭遇校园欺凌,你知道该怎么做吗?

课堂上,史新富重点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司法保护等7个方面,以提问的方式开展,结合典型案例,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授。

在讲到师生们关心的“校园欺凌”话题时,史新富现场提问,收集学生们遇到的问题,并用贴近生活、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同学们分析解答。还详细讲解“校园欺凌”的概念内涵、行为特点、表现分类,通过典型案例讲述容易发生在身边的校园欺凌事件、造成的严重危害、涉及的法律法规。他教育青少年学生要增强法治观念,强化法治意识;叮嘱同学们正确认识和应对校园欺凌,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引导大家要抵制不良习气,杜绝校园欺凌,勇敢向欺凌行为说“不”。

“史校长讲授法治公开课,内容既丰富,又具有趣味性,让广大师生在寓教于乐中收获了法律知识,也直观地感受到了法律的权威和司法的威严,对引导学生明辨是非善恶,规范自身行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课后金安路学校副校长赵俊说道。

在场学生纷纷表示,“通过聆听法治课,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将自尊自爱自律,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做让老师满意、让家长放心的新时代好少年。”

最后,史新富勉励同学们要心有法度、行有尺度,涵养法治思维,坚定法治信仰,增强法治自信,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少年强,则国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意义重大,近年来,金安法院持续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法治副校长送法进校园”等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履行法治副校长工作职责,用法治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来源:金安区法院
责任编辑:陆仲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