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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企优环境】金安区法院:200万工程款到位!当事人赠锦旗表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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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12-18 10:20:46 打印 字号: | |

近日,金安区人民法院张店法庭圆满审结一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件的公正裁判,不仅为原告郑某、刘某讨回拖欠已久的200多万工程款,还实质性的化解了双方纠纷,彰显了法官司法为民、为企解忧的情怀和担当。

据悉,原告郑某、刘某曾合伙分包了被告某建设公司承包的土建工程,该工程竣工验收后,因为账目问题,双方对剩余工程款数额产生分歧引发纠纷,经多次协商无果后,郑某、刘某将该建设公司诉至金安区法院,请求判决建设公司给付剩余工程款、工程质保金、代付工资等共计约390万元。

案件审理中,张店法庭庭长王秋月发现此案跨度时间长,部分事实难以查清,并且双方就工程造价、已付工程款、保证金适用等问题争议大。为了减少双方争议,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调解,并对无争议的事实进行确认,厘清了双方争议焦点。此后,为了进一步查明案情,法官又多次组织双方对账,查明案件事实。最终,判决被告建设公司在期限内支付刘某、郑某工程款213万元。被告建设公司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判决生效后,被告公司主动服判,积极将工程款全部给付到位。法官此前耐心、负责的审理此案,令原告十分感动,在收到工程款后,12月13日,郑某、刘某就专程来到张店法庭,将订做的一面锦旗送到王秋月手中,并连连感慨“感谢法院,感谢法官,你们判的好,他们公司给的快,200多万工程款全部给到位了!”

一面锦旗承载的不仅是群众对法官的感谢之情,更是对法官公正司法的鞭策!下一步,张店法庭将继续树立“每一起涉企案件都是营商环境”的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司法满意度。


 
来源:金安区法院
责任编辑:陆仲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