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法院
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身心健康,12月25日下午,霍邱县人民法院联合团县委等成立“蓼维青”霍邱县参与刑事诉讼合适成年人志愿服务队,刑事审判庭干警现场对合适成年人志愿服务队队员进行了法律业务知识培训。
培训会上,法院干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为切入点,从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做三方面对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就合适成年人在今后工作中所享有的权利、应履行的义务、工作程序和注意事项等进行了进一步说明,以期能够帮助合适成年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促进涉未成年人案件更加公正、高效办理。
作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或被害人的一种“临时监护人”或“代理家长”,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临时行使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职责,有利于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下一步,霍邱县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强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障,持续擦亮“法护成长伴你行”未成年人保护品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霍山县法院
为进一步提高物业从业人员法治意识,提升业主委员会成员依法履职能力,12月26日,霍山县法院青年干警受县委党校邀请,为全县近200名社区工作者及业主委员会成员开展专题授课。
干警以“《民法典》时代下的物业管理”为题,从《民法典》中与物业有关的法律条文、物业纠纷典型案例、纠纷调处技巧、人民法院办案流程等方面,对物业及业主法定权利与义务、物业法规的实践运用、物业服务的改进措施、物业纠纷的化解技巧等,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讲解。
课后,听众们纷纷表示受益匪浅,“青年法官的讲座理论深厚、十分精彩,既有法律条文,又有审判案例,有效增强了物业管理和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给工作和生活带来很大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