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法官您好,去年我公司作为被告的两个案件都通过您调解成功了,缓解了我公司紧张的资金流,新年伊始,我准备了一份锦旗,就想表示一下感谢”,1月19日,安徽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孙某专程从叶集赶到六安,将一面写着“全心全意为民服务,执法公正心系百姓”的锦旗交到六安中院民二庭朱宝涛法官手中。
2017年至2018年孙某因为施工需要向叶集某商砼公司购买商砼,此后孙某因为资金紧张一直未能全额支付叶集某商砼公司货款,而且双方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矛盾纠纷,叶集某商砼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判决后,孙某等被告向六安中院提起上诉。
二审承办法官朱宝涛拿到案件后发现光证据材料就有厚厚的四大本,主要是商砼送货单,而双方争议最大的就是商砼的数量。由于叶集某商砼公司向孙某送货时双方没有约定指定签收人,叶集某商砼公司提交的送货单不仅有孙某签字的,还有施工现场的叶某等9名被告签字,孙某认为有的签字人不是他承包的工地工作人员,对商砼数量产生巨大争议。
由于双方没有约定指定收货人,而且收货单上签字人员复杂,朱宝涛法官经过研判认为简单机械判决很难让双方心服口服,只有通过调解才能让双方企业尽快定分止争,实现案结事了。于是朱宝涛法官多次通过电话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并前往叶集区组织双方面对面对话沟通,最终双方在法官的主持下就货款总额达成了一致意见。考虑到孙某资金紧张,工程款回款困难,叶集某商砼公司也在法官调解下同意孙某分期分批用水泥款抵付货款,最终双方企业的矛盾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这个案件调解结案后不久,另外一家商砼公司也将孙某及企业起诉至法院,二审承办法官也是朱宝涛法官,开庭当天朱宝涛法官组织双方对货款金额及分期付款方式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都相互体谅对方的经济压力,愿意在法官的主持下协商,最终也达成了分期分批付款的调解协议。
这两起涉企案件均在二审期间以调解方式高效办结,不仅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减轻了双方企业的诉累,而且充分保障了双方企业的合法权益,是全市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为企纾困解难的生动写照。接下来,全市法院将持续优化涉企司法服务,不断提升涉企案件办理质效,以高质量司法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文/图:陆仲宣
编辑:王丽
一审:汪坤
二审:郭玉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