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合肥中院与六安中院共同签署《深化司法协作服务保障合六同城化建设框架协议》,并就落实落细框架协议工作开展座谈交流。
合肥中院表示,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作出“加快推动合六同城化发展”的战略部署,合肥、六安两地法院始终积极作为,全方位、多领域探索两地司法协作机制建设。本次框架协议的签订,是进一步激活协同发展动能,优化区域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推动合六同城化发展的重要举措。要深入推进两地法院司法协作工作,坚持提高站位,共同塑造协同发展新理念;坚持高效协同,共同深化服务大局新模式;坚持优势互补,共同用好跨域司法协作新机制;坚持互学互鉴,共同打造人才培养新途径,切实把合六同城化司法协作成果转化为高质量司法的动力源泉,推动两地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六安中院表示,合肥与六安地缘相近、山水相连、人文相亲、文化相通、产业相融,具有广泛的交流合作基础。人民法院作为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要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六安、合肥两地法院要找准找实协同合作“最大公约数”,建立健全更加完备、更加便捷、更加有效的区域司法合作协调发展新机制,深化协作、博采众长、取长补短、互利共赢,为合六同城化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要以此次签约为契机,强化落实司法协作框架协议的具体举措,加强各个层面、各个条线的沟通衔接、互通有无,努力建设良性互动、优势互补的法治共同体,推动解决涉及两地法院共同关注的难点堵点问题,以“1+1>2”的叠加效应,实现执法办案质效的双赢多赢共赢。
深化司法协作服务保障合六同城化建设框架协议
签署目的
以合六同城化发展战略为核心,紧扣“同城化”和“高质量发展”两个关键,积极开展跨域司法协商协作,坚持各扬所长、优化资源配置,建立更加完备、更加便捷、更加有效的区域司法合作协调发展新机制,逐步形成“工作举措共商、平台载体共建、风险隐患共防、突出问题共治、司法资源共享”的工作格局,共同提高合六地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质效,为加快推动合六同城化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协作范围
加强司法服务协作机制建设
1.设立合六同城化涉诉服务专窗。
2.创新多元立案服务。
3.建立健全委托办理诉讼事项协作平台机制。
推动审判业务协同
4.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会商协作机制。
5.共建法治化营商环境。
6.建立涉诉信访案件联动化解机制。
深化司法执行联动机制建设
7.加大异地执行协助力度。
8.协助执行异地拘留。
9.提高财产处置权移交协调效率。
10.探索推进“执行一件事”集成改革。
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11.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12.联合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加强人才培养及合作交流
13.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14.建立跨域人才学习交流机制。
15.建立常态化共同调研机制。
16.建立代表委员交叉视察法院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