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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动执行】释法明理巧执行 协同发力促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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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8-26 16:19:02 打印 字号: | |

近日,六安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加强执行工作中的协调联动,进一步提升全市法院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行水平,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影响,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霍山法院:高效执行暖民心 锦旗致谢显真情


“谢谢法官,你们的工作效率太高了!”近日,申请执行人某建材公司法人代表刘某将一面印有“廉洁执法保权益 高效公平促和谐”的锦旗送到霍山法院承办法官手中,对法官的高效执行表示衷心感谢。

原告某建材公司与被告某水泥制品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在指定时间内履行法律义务,原告某建材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向霍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立即着手研判案情,第一时间联系被执行人某水泥制品公司法人代表朱某,告知其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将会产生被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等严重后果,同时从诚信为本的角度进行思想教育。通过不断释法明理、陈明利害,朱某最终同意履行付款义务,于7月26日给付5.8万元。至此,该案顺利执结,依法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舒城法院:强制执行有力度 终本案件不终结


“法院对我的案件很负责,执行很有力度,这么多年了,我都快不抱希望了,没想到还能追回,我真的好激动!”近日,舒城法院成功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执行到位。8月13日,申请人将一面印有“一路鹏程颂凯旋 执行有力助和谐”的锦旗郑重的送到舒城法院,以此表达对执行干警高效执行办案的赞许和认可。

2014年,被告苏某向原告吴某陆续借款,2015年1月,被告苏某向原告吴某出具借条,内容为“今借到吴某人民币73400元”,被告苏某某以担保人名义在借条上签名。后吴某催要未果于2016年提起诉讼,案经法院依法审理,判决被告苏某向原告吴某归还借款73400元,被告苏某某对该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两被告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经查,苏某某与苏某系父子关系,苏某某无履行能力,苏某除少量钱款被依法划扣后,已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在此期间,执行干警多次去被执行人居住地了解情况,均未找到被执行人行踪,在穷尽执行手段后,案件一时陷入僵局,但执行干警并没有放弃,始终密切关注,定期查访被执行人的线索、动向。

2024年,“终本清仓”专项行动中,执行干警查到了苏某的相关信息,立即恢复执行,迫于执行压力,苏某来到法院与申请人吴某协商解决案件,苏某还存在侥幸心理,企图以各种理由拖延逃避履行。

执行干警严厉告知苏某:“这钱欠这么久了,给申请人带来很多麻烦,希望你能认识到错误,自觉还钱,否则将承担不履行生效裁判的法律后果…”,苏某见此情形,又表示能不能先履行几千,剩下来分期还款,执行干警再次严肃告知其立即履行,看到法院动了真格,苏某“拖一拖”“赖一赖”的侥幸心理被完全打消了,他表示:“我知道自己错了,我马上想办法还钱”,随后,苏某立即筹集款项,当场将下剩债务履行完毕。至此,这件近十年的陈年旧案终于圆满执结。


裕安法院:情法并济巧执行 昔日好友终言和


“谢谢法官,不仅帮我要回了钱,还帮我挽回了这多年的友情……”近日,裕安区法院执行局顺利化解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同时,通过干警释法明理、耐心劝导,促成双方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原告姜某与被告李某系多年好友,2023年,双方就租车事宜达成合意,约定原告出借车辆,被告支付租金,租赁期限届满后,双方经结算被告欠付原告租金款13750元,原告多次催要无果诉至裕安区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分期支付租金。此后,被告未按约履行付款义务,原告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朋友一场,竟然一点情面都不讲,让法院来执行我。”

“看在朋友的面子上,我才把车子租给他用,结果他却这样言而无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考虑到双方系多年好友,执行干警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决定从情、理、法多角度做双方的思想工作,一方面,多次联系被执行人,督促其履行法律义务,并引导被执行人主动与申请人沟通,积极协商还款事宜。另一方面,劝说姜某体谅李某的难处,考虑到双方的朋友关系,别因此事闹得太僵。最终,在执行干警的努力下,被执行人表示认识到自己先前错误,主动向申请人偿还10000元,余款分期支付。至此,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也解开了“心结”! 


霍邱法院:异地执行难度大 三方联手显成效


近日,霍邱县人民法院在嘉善县人民法院以及当地公安的协助下,成功控制住被执行人冯某,化解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件。

2010年春节,被告冯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原告张某借款10万元,被告冯某收到现金10万元后向原告张某出具借条一份。后来原告张某多次催要,被告冯某始终未还款。2024年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电话、村委会实地走访调查,一直未能联系上冯某。

由于案件执行一直没有进展,申请执行人张某向法院提交了悬赏执行申请,悬赏公告发布后不久,执行法官收到了热心人士提供的线索,说被执行人冯某在嘉善某地活动。接到消息后,执行法官便奔赴嘉善。

到达嘉善后,执行法官立即与当地公安和法院取得联系,并得到了大力支持,在三方联手下,成功控制住了被执行人冯某并将其拘传至嘉善县人民法院。

在嘉善县法院调解室内,冯某表示自己没有履行能力,无力偿还。面对这种情况,该院分管执行工作副院长也参与到调解工作中,了解情况并督促冯某履行,告知冯某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最终,被执行人偿还了部分借款3万余元,并就剩余案款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来源:霍山法院、舒城法院、裕安法院、霍邱法院
责任编辑:陆仲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