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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枫“景”线】金安法院孙岗法庭:优化营商环境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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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9-20 09:30:53 打印 字号: | |

前言

作为人民法院的最基层单位,人民法庭既处在践行司法为民的最前沿,也处在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线,在创新社会治理中承担着重要职责。为加快“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六安中院微信公众号开设『法庭“枫”景线』专栏,陆续刊发基层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


近日,金安区人民法院孙岗法庭上演了一场精彩的纠纷处理“大戏”,一揽子解决7起购房纠纷,赢得了原告企业高度赞誉。为表达感激之情,当事企业还专程为法庭送上了一面“特别”的锦旗。


上书“赠:孙岗法庭营商环境666”

“感谢法院,真没想到拖了8年的房款,这么快就要回来了。”

这番感谢话,既充满了对法官主持公平正义的感激之情,又感叹在这一系列案件的化解中,承办法官为其倾注的努力和心血。


据悉,这7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源于2016年,当时原告六安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7名被告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然而,购房之后,7名被告却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购房款。在多次催要无果情况下,原告将7名被告诉至法院,希望借助法律力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件受理之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这7起案件为系列案件,具有相似的案件事实和法律关系,如果按照逐个审理方式,不仅会耗费大量司法资源,还会增加当事人诉讼成本。于是,经过仔细分析和研判,为妥善化解各方纠纷,承办法官决定组织当事人到法庭进行集中调解。

在庭前阶段,承办法官积极与各方当事人开展沟通交流。但这一过程并非一帆风顺,每个当事人都有自己的想法和诉求,承办法官需要耐心倾听,深入挖掘案件背后的真相,精准地找准纠纷关键所在。并且,承办法官还耐心对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将相关法律法规用通俗易懂的方式解释给当事人听,让他们明白自己在案件中的权利和义务。

在法官积极努力下,最终这7起案件得到了妥善处理。其中4件案件在被告履行了相应付款义务之后,原告主动撤诉,1件案件调解处理,剩下2起案件则通过庭审判决结案,当事人均服判息诉。这一系列案件的妥善解决,是孙岗法庭坚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辖区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切实维护了当事企业的合法权益,减轻了双方当事人诉累,案件办理取得了良好效果。


 
来源:金安法院
责任编辑:陆仲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