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霍邱法院通过“法官说法+调解员说情”,成功化解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最终打开心结冰释前嫌,并当场交付赔偿款。
原告张某与被告孙某两人为同村居民,自小相识,多年来素有口舌之争,孙某听说张某在其背后搬弄是非、歪曲事实,损坏其名声,一直怀恨在心。两人在一次捕鱼作业时相遇,孙某趁机找张某理论,谁料一言不合,孙某便拿起皮鞋朝张某头上多次拍打,又从地上拿起棍棒朝张某打去。孙某因此被公安机关作出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后,张某向法院提交诉状,要求孙某赔偿其医药费等损失33856元。
法官阅卷后认为,该案标的不大,但矛盾积怨已久,双方又同住一村,若直接判决将不利于双方当事人日后相处。虽然被告已认识到自身的错误愿意调解,但原告心理憋气始终不愿意调解。法官了解情况后,联系了该村一名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退休村干作为调解员与法官一起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调解过程中,法官侧重向原告说明法律规定的赔偿范围及数额;调解员侧重从道德情感、邻里亲情角度对双方心理情感上进行说和。经过多次沟通,最终在法官和调解员的见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支付赔偿款。
下一步,霍邱法院将进一步推深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推进矛盾前端治理,就地解决,积极探索将司法服务延伸至更多领域,切实减轻群众“诉累”,节约司法资源,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的便捷与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