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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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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陆仲宣  发布时间:2024-10-17 08:52:42 打印 字号: | |

近日,市财政局、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六安市人民法院诉讼费退付管理实施细则》,规范诉讼费退付管理。


一规范额度管理诉讼费退付备用金额度以本年度实际退付金额为基础,核定下一年度诉讼费退付备用金额度总额,并预留首季度备用金。改变了过去按月审核额度的做法。


二简化报批手续备用金额度内拨付不需履行报批手续,超出额度,人民法院需向市财政局提出申请,市财政局提出审核意见,按程序报批后拨付。


三及时办理拨付在办理诉讼费退付时,市财政局进一步优化流程,根据人民法院申请,及时拨付诉讼费退付备用金,做到“即申即拨”;人民法院进一步提升服务意识、方便当事人,严格按照办理时限,主动向当事人退付诉讼费,实现“免申即退”。

 
来源:六安市财政局发布
责任编辑:陆仲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