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作为人民法院的最基层单位,人民法庭既处在践行司法为民的最前沿,也处在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线,在创新社会治理中承担着重要职责。为加快“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六安中院微信公众号开设『法庭“枫”景线』专栏,陆续刊发基层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
11月27日,霍山县法院佛子岭人民法庭前往黑石渡镇综治中心,与黑石渡镇司法所、派出所共同化解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携手共治绘就新“枫”景。
原告叶某与被告陈某系邻居关系,2023年被告陈某翻建房屋,双方因占用土地问题发生矛盾,被告陈某在抖音平台发布原告及其家人的不实言论,并和被告安某在评论区对原告侮辱诽谤,视频在抖音迅速扩散,浏览量上万次,造成了恶劣影响,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原告遂将被告起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原被告了解案情,并与当地司法所、派出所及村两委积极沟通,多方联动,共同开展调解工作。在调解现场,承办法官引用“六尺巷”的故事,从情、理、法的角度耐心劝解双方,邻里之间应当秉持“和为贵”理念,弘扬礼让精神,相互尊重、相互理解,并告诫被告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在网上侵犯他人名誉权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最终被告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写下书面道歉信,当场向原告诚挚道歉,原告也接受了被告的道歉,双方握手言和。原告向法院申请撤诉,该案件得以圆满化解。